新聞報道:
「星島日報 | 港聞 2007-10-22
路政署在過去九年,透過更換一萬七千多盞高效能燈具,最終每年節省四百六十萬元電費。總體而言,全港每盞街燈的每年平均耗電量,也降了百分之五至一百八十一度電。
路政署總工程師吳國鈞預計,未來三年共約二萬五千盞街燈將轉為可調光模式,六千三百盞街燈改用較低瓦特,每年可分別節省四百萬元和二百二十萬元電費。他並透露,正試行遙控路燈系統和研究以發光二極管作公共照明的可行性。此外,為宣揚奧運精神,路政署正在通往機場的北大嶼山公路設置二百二十五支裝飾燈具,讓訪港旅客甫抵埗便可感受到香港的活力和動感。」
算是德政一項。作為一個駕駛者,有些地方的街燈也實在太刺眼,當中以經常經過的荔景天橋底為甚。若駕車沿龍翔道往散涌方向,去到荔景天橋下面時,會看到橋底下裝有的很多夥燈泡,晚上橋底下比外面的光度相差很大,每次經過總是被照得雙眼一痛。
問題是,改善工程是否包括常經過的這個地方?





